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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暉電氣: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發布時間:
2020-04-22
證券代碼:002857 證券簡稱:三暉電氣 公告編號:2020-023
鄭州三暉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鄭州三暉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為提高公司閑置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現金資產收益,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額度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現金管理的額度在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可以滾動使用。
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且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的正常實施。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證監許可[2017]314號),鄭州三暉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2000萬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元,發行價格為10.26元/股,共計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05,200,000.00元,扣除承銷費等發行費用人民幣28,725,711.36元(含增值稅),實際募集資金凈額人民幣176,474,288.64元。上述募集資金已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由其出具了信會師報字[2017]第ZE10096號驗資報告,且公司已將全部募集資金存放于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管理。
公司已按照要求開立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并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用于公司“電能計量自動化管理系統生產平臺建設項目”、以及公司全資子公司鄭州三暉互感器有限公司“互感器生產線技術改造及擴產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
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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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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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始募集資金余額(扣除承銷保薦費) |
186,940,000.00 |
|
二、本年募集資金收到 |
3,128,42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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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息收入 |
940,51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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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理財利息收入 |
2,187,916.66 |
|
三、募集資金使用 |
170,815,376.73 |
|
減:以前年度募集資金凈支出 |
48,108,49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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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本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支出 |
32,706,78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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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電能計量自動化管理系統生產平臺建設項目 |
32,663,28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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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感器生產線技術改造及擴產項目 |
43,500.00 |
|
減:支付的手續費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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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理財產品余額 |
6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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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補充流動資金 |
3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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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資金專戶2019年12月31日實際余額 |
19,253,051.71 |
由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需要一定周期,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進度,現階段募集資金在短期內出現部分閑置的情況。
三、前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況
2019年4月29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額度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現金管理的額度在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可以滾動使用。截至2020年4月7日,以上資金6,000萬元已全部歸還完畢。
四、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況
(一)管理目的
為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在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合理利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增加資金收益,為公司及股東獲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二)額度及期限
公司擬使用不超過6,000萬元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在上述額度及決議有效期內,可循環滾動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到期后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三)投資品種
閑置募集資金擬投資的產品須符合以下條件:1、安全性高,滿足保本要求,產品發行主體能夠提供保本承諾;2、流動性好,不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3、投資產品不得質押。閑置募集資金不得通過直接或間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購,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
(四)決議有效期
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有效。
(五)實施方式
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在規定的額度范圍內行使相關決策權并簽署相關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將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監管機構的規定,做好相關信息披露工作。
(七)風險控制措施
1、嚴格篩選投資對象,選擇信譽好、規模大、有能力保障資金安全,經營效益好、資金運作能力強的單位所發行的產品。
2、公司將實時分析和跟蹤產品的凈值變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3、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4、公司審計部負責對產品進行全面檢查,并根據謹慎性原則,合理地預計各項投資可能的風險與收益,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定期報告。
五、對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的影響
公司堅持規范運作,保值增值、防范風險,在保證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公司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同時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為公司及股東獲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六、相關審核及批準程序
2020年4月21日,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在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使用不超過 6,000萬元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購買投資期限不超過 12 個月的銀行保本型理財產品。在決議有效期內該資金額度可以滾動使用。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決策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15 年修訂)》的相關規定,在保障資金安全性,滿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閑置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不會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投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額度不超過6,000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適時進行現金管理,并同意授權公司管理層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
(二)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在保證資金安全、投資風險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將有利于資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東的利益,不影響公司募投項目的正常實施。同意公司及全資子公司使用不超過6,000萬元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額度范圍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
(三)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1、三暉電氣使用閑置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審核程序。該事項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且獨立董事已發表了獨立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
2、該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的使用不影響現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 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況,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9號:募集資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管理制度》中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
3、本次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符合全體股東利益。
保薦機構將持續關注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督促公司在實際使用前履行相關決策程序,確保該部分資金的使用決策程序合法合規,切實履行保薦機構職責和義務,保障公司全體股東利益,并對募集資金實際使用及時發表明確保薦意見。綜上,保薦機構對三暉電氣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進行現金管理無異議。
七、備查文件
1、《鄭州三暉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 ;
2、《鄭州三暉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
3、《鄭州三暉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鄭州三暉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鄭州三暉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4月22日